一、畢業校友服務:

1.配合教育部「大專校院畢業生流向追蹤公版問卷系統平臺」,負責追蹤蒐集與定期匯報追蹤結果至追蹤系統,以利教育部蒐集全國資訊。
調查對象以畢業滿一年、三年及五年為主,以113年為例,將調查111學年度畢業滿一年、109學年度畢業滿三年及107學年度畢業滿五年之畢業生。本調查除了配合教育部政策執行外,亦可透過畢業校友所填寫的調查資料進行分析,其結果可作為系所未來安排課程及活動上的參考依據。

每年持續更新畢業生畢業後流向資料,近六年(108-113)調查畢業生就業率皆達90%以上,108年度為94.66%109年度為93.17%110年度為95.42%111年度為94.32%112年度為94.49%113年度為92.57%

 

近六年(108-113)調查畢業生雇主滿意度皆達88%以上,108年度為88.60%109年度為88.85%110年度為89.39%111年度為89.17%112年度為89.25%113年度為89.62%

 

 

2.提供校友就業、升學及校園舉辦各項活動訊息。
3.訂定「南華大學傑出校友遴選辦法」,表揚對國家及社會有優異成就或特殊貢獻且彰顯本校辦學精神之校友。
4.邀請校友擔任職涯顧問、協同教學教師、職涯講座、職涯諮詢、參與及支援各項活動。
5.每年校慶舉辦校友回娘家,餐敘交流。


二、辦理傑出校友遴選:

本校為表揚對國家及社會有優異成就或特殊貢獻,彰顯本校辦學精神之校友,激勵後進而足為本校校友及在校學生之楷模者,特訂定南華大學傑出校友遴選辦法。
本校傑出校友分類如下:
(一)、學術成就類:從事教育或學術研究,有傑出表現者。

()、工商經營類:自行創業或企業經營有傑出成就者。
()、社會暨宗教服務類:長期熱心社會暨宗教公益服務,著有成效者。
()、藝文體育類:從事文化、藝術、文學、演藝或體育工作有傑出表現者。
()、公共服務類:任職機關(構)、學校、團體從事公共服務有傑出表現者。
()、捐資興學類:凡捐助本校校務經費,協助校務發展,有具體貢獻者。
()、其他類:行誼、聲望、品德或其他優良事蹟對本校校譽有具體貢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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